日前,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赣农字〔2021〕63号)要求,经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厅畜牧兽医局组织对推荐养殖场进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以下简称“减抗”)成效评价,集团旗下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溪场)、井冈山市傲新华富育种有限公司(国家减抗达标场)、泰和县傲牧育种有限公司、瑞金市养宝农业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成功通过江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量减量化达标成效评价。该评价旨在全面了解养殖场的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措施、取得的效果,以及对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抗效果进行评价。
以上4家公司顺利通过江西省2023年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成效评价,彰显了集团严格推进养殖“减抗”的决心。自开展养殖“减抗“行动以来,集团一直奉行绿色养殖、减抗先行、中药为主的养殖宗旨,以“禁、减、替”为原则,与饲料端“控、准、减”同步行动,加强养殖全链条兽用抗菌药综合管控,减少动物源细菌药品使用,降低兽药残留,为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生物安全,为提升畜禽产品质量,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傲农力量。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江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评价工作分为达标评价阶段和再评价阶段两个阶段。在达标评价阶段,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投入品检验检定技术处会同设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将对照《江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评价方法和标准》,查阅相关的佐证材料,全面了解养殖场的情况。他们将重点检查养殖场是否落实了安全用药规定,如兽用处方药制度、休药期制度等,并查看用药记录和疾病诊治记录等档案资料,以考查规范用药、审慎用药、精准用药情况。
在再评价阶段,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投入品检验检定技术处会同设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将围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重点检查达标场是否仍然符合安全用药规定。他们将评估养殖场的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实施效果,及时总结养殖场(户)减抗行动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减抗模式。
通过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评价工作,不仅巩固和提升畜禽养殖“减抗”工作成效,促进兽用抗菌药的合理使用,更不断满足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兴亭路和宝莲路交叉处, AONONG
© 2011-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1012412号-1